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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免检产品目录公布


2006-03-10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牢牢把握国家免检制度扶优扶强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速冻面米食品等24类产品开展国家免检工作,分别为:速冻面米食品、啤酒、冷冻饮品、休闲肉制品、数码信息产品、体育用品、皮革皮具、玩具、乐器、纺织品、化妆品、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安全防范产品、税控加油机、建筑工程材料、钢材冶金产品、能源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及稀土、气体压缩机、制造工程机械、农林机械、输变电设备、基础电子元器件和材料。

  同时,对2006年免检有效期满的42类免检产品和企业开展重新申请。分别为:电视机、空调、固定电话机、吸油烟机、电风扇、洗衣机、电饭煲、DVD视盘机、洗衣粉、皮鞋、羽绒服、羊绒衫、卫生巾、陶瓷墙地砖、水泥、尿素、涂料、热轧盘条、建筑型材、热轧带肋钢筋、照明设备、木地板、乳粉、方便面、灭菌奶、食用植物油、旅游鞋、自行车、服装、日用陶瓷、卫生洁具、化妆品(护肤、洗发、护发用品)、液体洗涤剂、水泵、农(地)膜、建筑玻璃、塑料管材、无缝钢管、电线电缆、电动机、纸张、阀门。42类免检有效期满并正式提出重新申请的企业,在申请期间可继续使用免检标志。经审查,符合免检有关条件要求的,再次给予免检资格;不符合条件或未重新申请的,不再享有免检资格。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深入做好2006年国家免检各项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坚持扶优扶强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申报。要按照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坚决不受理、不上报,坚持宁缺勿滥。要坚持简化手续、不向企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企业申报、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免检工作权威性。各省局要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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