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English

  [首 页] 
[关于我们] 
[业内组织] 
[行业信息] 
[政策法规] 
[市场动态] 
[质量标准] 
[供求信息] 
[会员专区] 
[会议展览] 
[科普常识] 
欢迎加入中国洗涤用品行业信息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信息 > 科技天地
      业内综述
      学术活动
      经营管理
      出国考察
      企业动态
      科技天地
      新产品新技术
  

坚持可持续发展方针 防治环境水体富营养化--关于禁(限)磷问题的思考


2003-02-18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访问次数:   来源:中国洗协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目标,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九五"中期"三河、三湖"(即淮河、辽河、海河、太湖、滇池、巢湖)的水污染防治纳入了工作重点。一九九六年四月,国务委员宋健同志主持召开了"太湖流域执法检查现场会",会议涉及到含磷洗衣粉废水中的磷污染与太湖水质富营养化关系问题,以致"禁磷"(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粉))成为各级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目前出现了一种各地纷纷出台禁磷措施和法规的"一边倒"现象,一时含磷洗涤剂变成了瘟神,这种盲目的现象对行业和国家的发展并非一件好事。客观地分析我国水体富营养化现状,跟踪"禁磷"实施效果,提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已迫在眉睫。   

    一、我国禁磷背景、现状和实施效果   

    引起静态水域(即封闭性水域,我国水体约占20%)湖泊富营养化的主要限制因素是氮和磷,我国洗衣粉配方中大多含有17%左右的三聚磷酸钠(STPP含磷量约为4.0%),洗涤废水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湖泊、河流等地表水,造成一定的营养磷负荷,对我国一些湖泊水域富营养化带来一定影响,鉴于国际上禁磷的经验教训,原轻工业部一直注视着国际上禁磷的发展动向,从1978年就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从1999年1月1日起太湖流域地区实施禁磷,此后,滇池、巢湖、深圳、厦门相继提出禁磷。为评估禁磷对防治水体富营养化的作用与效果,中国洗协决定对太湖禁磷进行"跟踪调查"。调查数据表明,禁磷后第一年入湖河道、湖体、水域中磷浓度和富营养化指数,较禁磷前分别下降了16.78%、16.07%和3.29%;但第二年又有所上升,上升幅度分别为17.45%、18.72%和6.75%。表明"禁磷"措施不是太湖河道和湖体水域中磷浓度变化的主导因子,对太湖水域富营养化改善的作用不明显。   随着国民环境意识增强和禁磷呼声高涨,环渤海水域富营养化引起有关省、市重视。2001年以来,山东、辽宁、河北实施全省禁磷,但迄今为止,洗涤剂中磷酸盐与水环境关系问题,并未从水资源配置的高度,对某个省以至于环渤海近海海域做系统的、深入的点源、面源污染情况调查研究。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有必要从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国民经济、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弄清我国洗涤剂中磷酸盐对于生态环境、近海海域的环境系统影响。   

    二、国外禁(限)现状和看法的主流   在开展防治水体富营养化研究工作同时,"九五"初期以来,我们对国外禁磷的沿革、立法程序、禁磷措施效果进行了专题情报调研,2002年洗协组团,对美国洗涤剂协会,环境总署、宾州海湾环保委员会进行了访问考察,对国外防治水体富营养化和洗涤剂禁磷效果有了深刻的了解。   

    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人们开始重视环境水体富营养化(过肥化)问题,此后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对洗衣粉中磷酸盐的用量,限量和禁止使用,同时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和监测工作。近年来,人们对禁(限)磷问题不断加深认识和摸索有效的措施,在争论中逐渐趋向一致。   

    日本从1975年开始禁磷,重点治理琵琶湖的水体富营养化问题,但到1993年的20年中此湖磷量略低于标准限制量,南湖的高于此限制标准,只表现出维持原磷量水平。   

    美国对禁磷的管理是统筹规化、分类指导。随着人们对水体富营养化实质的了解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有部分州去消了禁磷法规或放宽要求。在禁磷区含磷洗涤剂可用于某些领域,如洗碗机用、食品、牛奶设备清洗、学校、医院及医疗设备清洗,理由是以证人体健康为主,如果洗不干净会造成更大损失。   

    国外虽然禁(限)磷时间不同,但经过多年实践,人们把争端的意见逐步趋向一致,可以归纳出以下方面:  

    1.国外许多国家已经认识到,政府加大投入对污水采用三级处理,去除点源污水中的氮和磷,加以回收再利用,是最先进、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治水体富营养化的积极措施。  

    2.洗衣粉用三聚磷酸钠(STPP)是目前性能最优良的助剂,价格便宜,无毒无害,仍然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3.荷兰TNO环境科学院肖顿博士的研究成果认为,富营养化现象的发生,不能单纯的归结为营养负荷增加所致,禁磷措施不能起到防治富营养化的作用。解决水体富营养化的根本途径是其他点源、面源的综合整治,彻底减少总磷、总氮和排放量。   

    2000年欧洲磷酸盐研究中心(CEEP)发表文章明确指出,无磷洗涤 的使用不可能使富营养化问题有效改善,在没有实施污水处理的情况下,禁磷没有意义。  

    4.美国在禁磷方面采取了前期研究,跟踪监控和后评估的做法很值得借鉴。目前,禁磷的工作重点已转向面源的控制管理和综合防治,对于点源中的磷酸盐(生活污水、洗涤废水)采取城市污水三级处理来达到除磷、除氮,防治富营养化。上世纪是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对洗涤剂禁磷不再争论,也未曾公布新的禁磷法规。   

    三、业内人士的一些初步见解   

    业内人士初步认为目前国内许多省市对洗衣粉禁磷,虽然能够降低静态水域的磷负荷,但是解决不了水体富营养化的问题,因此以禁磷方式来防治水体富营养化,在我国5年多的实践中,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国外已经走了多年弯路,此教训值得我们吸取。   

    富营养化问题有关社会、历史原因,并由相关的多种因素所诱发,长期的环保实践证明,防治水体富营养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社会、经济、人文、地理、气象、环境、生物、化学等多学科,目前,国外行之有效的是采取点源、面源综合治理来防治水体富营养化。   

    禁磷工作不能搞"一刀切"。禁磷措施是针对具体的水体(水域)而言,并非"一通百通"的措施。针对封闭、半封闭水域,为缓解富营养化进程,可实施禁磷措施。禁磷措施应和产业结构相适应。从经济角度来看,在我国大范围的推行无磷洗涤剂也是不现实的,因为代磷助剂的品种和质量尚需进一步开发和改进。产品结构调整,无磷粉的市场准入,消费者对无磷粉的认同尚需要一个过程,禁磷工作只能因地置宜。   

    国家应当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水质保护和水体富营养化的科学研究工作。依靠科学准确的数据,正确分析全国磷酸盐污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制订出防止污染的措施和合理的产业政策,充分利用有效资源,使环境和行业保持可持续发展,避免资源浪费,同时防止在禁、限磷和水质保护工作上走弯路。   

    要彻底解决磷排放污染问题,必须将点源和面源一起抓。对于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要通过污水三级处理设施除氮、磷。   

    对目前禁磷的省、市要加强分类指导,明确要求。目前我国有关省、市宣布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或洗衣粉,只是原则性的,缺乏细则指导。建议制订法规的操作细则或明细条款,形成完整的法规,经立法后执行。   

    加强洗涤剂用新型表面活性剂、代磷助剂的研究开发,大力推广价格性能比优良的无磷洗衣粉,满足消费者需求。在加强洗衣粉市场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的同时,规范无磷洗衣粉的市场准入办法,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和重复登记、检测,取消对所有洗涤用品加贴"无磷"标签的有关规定,建议"无磷"标签只限于洗衣粉,避免市场混乱和消费者误解。

 

返回  
  

主办单位: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京ICP备05000182号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124室  邮编:100740  E-mail:postmaster@cassdi.org
Copyright © 2008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违者依法必究